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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上市面临三道坎 “宝钢模式”短期最可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0:50 金融投资报

  G上港还未做完,G上汽又来了。短短一个月之内,上海本地两家公司相继启动整体上市程序。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最近也表示,央企要逐步实现整体上市。众多信息似乎在预示着,随着全流通时代的到来,整体上市有望大量涌现。

  从中国国企改革和资本市场建设来看,大多数国有企业都经历了先建立集团,再建立上市公司,然后逐步将集团资产装入上市公司的过程。这与国际上上市公司制度的建立有
明显不同,分拆上市也让投资者们吃够了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苦头。因此,不管是政府还是投资者,对整体上市都寄予了较高的期望。

  但是,目前看来,整体上市尚有一些障碍。

  一是信息披露制度的制约。分拆上市背景下,集团本身的资本运作,尤其是二级市场的投资行为不需进行信息披露,这为运作带来一定便利性,也减少风险、降低成本。典型的是宝钢集团前不久举牌G邯钢。其实,宝钢集团有一个专门的资本运行部门,有一笔规模不小的二级市场投资资金,因为看好

钢铁业,除G邯钢外,还投资了其它钢铁类
股票
,以及一些煤炭类股票。如果不是达到了举牌线,宝钢集团投资G邯钢的行为很难公诸于众。但整体上市后,一旦集团完全变成了上市公司,其资本运作行为就要按信息披露规则披露。据有关方面的调查,正因为这样的制约,一些集团在整体上市问题上举棋不定。

  二是人事关系处置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在G上港的吸收合并方案中,合并后的上港集团没有改组董事会、监事会的计划。也就是说,原G上港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在合并完成后,由存续公司予以妥善及必要的安排。但并不是所有的整体上市都有这样安置原上市公司人员的条件,一些集团担心人员安置上难以协调,而暂时放弃了整体上市的念头。

  三是整体上市后授权的难题。谋划整体上市的多为国企,整体上市后,这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将由集团直接变更为国资委。让国资委直接替上市公司决策不现实,也做不好。因为国资委对具体行业不熟悉,对具体企业的管理也缺乏经验,再说也管不过来。那么,国资委仍然要通过代理人去参与上市公司决策。去年,国务院国资委开始对央企进行董事会试点,聘请内行出任央企董事,并在央企设立董事会,将其代行的职责交给董事会。但这样的操作模式,仍然会遭遇“内部人”控制的问题。国资委怎么授权?授多少权?要不要参与和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一时之间,很难解决好。

  从公开信息来看,同是整体上市,但G上港与G上汽的方式是不同的。前者以吸收合并的方案实现集团整体上市,后者采用的是定向增发+资产置换的方式。目前来看,整体上市可以采取的方法有四种,分别是定向增发、吸收合并、定向增发+资产置换、纯资产置换。从四种方式看,纯资产置换是比较理想化的方式,因为这要求集团公司完全从上市公司发展出发,无条件地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大。

  但因为存在上文所说的三个障碍,短期内,整体上市不会有大规模的发展。一些专业人士认为,面对现实,宝钢模式值得推广。宝钢模式中,宝钢集团所控制的核心资产不到10%,已近似于整体上市。这样,既保证了优质核心资产绝大部分进入上市公司,其它资产留在集团,又使集团在全流通的市场环境中保留资本运作的优势。据业内人士透露,宝钢模式也为一些上市公司欢迎。所以,尽管从长期来看集团整体上市是趋势,但近期宝钢模式更具可行性。 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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