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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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000679证券简称:大连友谊公告编码:临2006-020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7股股份和2元现金 ●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为2006年7月17日 ●流通股股东获得的对价股份到帐及对价现金发放日为2006年7月18日 ●复牌日:2006年7月18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对价股份上市交易日:2006年7月18日 ●自2006年7月18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连友谊”,股票代码“000679”保持不变 一、方案通过的情况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友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2006年6月19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大连友谊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所支付的2.7股大连友谊股份和2.00元现金(高管股份获得的现金对价,由上市公司代为派发)。 (二)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法定承诺事项 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将自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12个月期满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出10%。 2、特别承诺 在法定承诺的限售期内,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大连友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50%,该限售价格遇公司送股或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使公司股份总数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整。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进程 四、获得对价的范围和对象 截止2006年7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五、对价股份执行实施办法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所送股份和现金,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记入账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产生的余股,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权益分派及配股登记业务运作指引》中的零碎股处理方法处理。 六、方案实施前后股权结构变化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237,600,00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份为129,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55%,流通股股份为10,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45%。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仍为237,600,000股,所有股份均为流通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36,967,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65%,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00,632,024股(含高管192,0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5%。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均保持不变。 七、相关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表 注:1、履行法定承诺的限售期; 2、在法定承诺的限售期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方式出售所持有的大连友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50%,该限售价格及数量遇公司送股或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况使公司股份总数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整。 八、联系办法 联系人:王士民 联系电话:0411-82802712 联系传真:0411-82650892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七一街1号 邮编:116001 E-mail:dfsc@mail.dlppt.ln.cn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