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04号文件批准,于2006年6月15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5年7月11日,基金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8,367,767,126.76元人民币,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2,147,355.47元人民币。其中,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6月19日认购本 基金20,000,000.00元,基金份额20,008,200.00份,其中认购期间利息转份额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23097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8,367,767,126.76份基金份额,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2,147,355.47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8,369,914,482.23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记入投资人基金帐户,归投资人所有。本次募集期间所发生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结果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于2006年7月13日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已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7月14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