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阳光2号”获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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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李剑锋 光大证券有关人士昨日表示,光大阳光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已于近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不日将正式发行。 “阳光2号”是光大证券在“阳光1号”年化收益达到43%之后,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
光大证券表示,此次发行的“阳光2号”具有收益补偿和流动性好两大特点。首先,推广期内参与并持有满三年的委托资金,若到期累计收益率小于10%,管理人将用自有资金参与计划的投资收益补偿委托人。其次,在该计划成立30日后,将每周对投资者开放一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