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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筹划“打非”总动员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7:53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愈演愈烈

  证券时报记者 肖渔

  随着股市的回暖,特别是受无锡尚德海外上市暴利的驱动,近期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经营活动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且花样不断翻新。在上海、深圳、北京、西安等地情况尤其严
重,个别地区还有蔓延之势。鉴于此,有关各方下一步将密切协调,加大“打非”力度,确保金融安全。

  非法发行骗术简单

  据分析,目前非法发行主要以“打境外上市的幌子+托管证明+熟人推销+异地买卖”的形式出现。业内专家指出,基本上有这四个特征出现的证券发行绝大多数就是非法发行,他们的骗术也很容易看穿。在这一过程中,公司或股东编造将要在国内甚至国外上市,业绩优厚、回报丰厚,其设立和发行证券行为已获政府批准等虚假信息,未经核准采用各种形式,擅自公开发行证券或者以股东转让股份的方式变相公开发行证券;同时,转让对象多为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低收入阶层的不特定对象;而转让又主要通过没有证券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采用公告、广告、广播、电传、电话或公开劝诱的方式进行。

  “实际上,通过打电话、推介会等类似传销形式,就已构成了公开发行行为;再有向超过200人以上的特定对象发行也构成公开发行,这两种情况都需要监管部门的核准。”专家指出。

  事实上,回顾以往案例,所有非法发行都以境外上市为诱饵,其中主要以诈骗钱财为目的,不可能到境外上市;即使极少数最终境外上市,大多也是在境外较低层次的的OTCBB或粉单(pink sheet)市场挂牌。“这些市场类似于国内的退市市场”,专家一语点破。因此,所谓的让投资者一夜暴富纯属子虚乌有。

  非上市公开发行目前暂不受理

  据了解,目前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仍在紧张筹备之中,该部门成立后将对非上市公司实行统一托管、统一交易场所。同时,其监管不仅包括发行环节,还包括转让、登记、托管、结算、持续监管等环节,以及对投资者资格的统一监管。

  据悉,而在该部门成立以及配套规章明确之前,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申请是暂不受理的。而买卖未经证监会核准的非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受法律保护,未经批准代理买卖此类股票的行为更是属于非法行为,一经发现会被坚决取缔。

  据统计,国内既存股份公司数量众多,截至2004年底,全国共有股份公司6.1万户。新证券法实施后,新的股份公司还会大量产生。同时,由于这类公司多具有创业型企业的特点,经营风险大、失败率高,因此对其监管力度也会相应加大。

  产权机构无权提供证券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在许多非法发行的案例中,一些地方成立的股权托管机构、以及地方产权交易机构客观上也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据了解,这些机构中,前者大多是一些盈利性的法人机构,后者提供的所谓托管证明,也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二者都不是法定的登记托管机构,一旦出现纠纷,将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产权交易中心不得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否则将属于非法行为,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取缔。”一位业内专家这样分析。国办去年底发布的有关通知也明确指出,对非法买卖非依法发行的证券或者为非依法发行的证券提供代理交易、转让托管等服务的,要依法进行查处;未经国务院批准,地方政府不得擅自设立证券交易场所,或利用现有交易平台提供证券转让服务,证监会要抓紧研究多层次

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方案。

  权威人士透露,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协作,启动“打非”联合工作机制。对于各地股权托管机构行为的规范,也会与公安等多部门配合,注重发挥地方政府“打非”中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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