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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证券宣告破产 债权人12日起90天内可申报债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0:26 新京报

  债权人从昨日起90天内可申报债权

  本报讯 (记者赵侠) 昨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受理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的公告,声称深圳市中院依法受理了申请人深圳市蓝波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南方证券破产还债一案,有关南方证券的债权人自7月12日起90天内可以到指定地点申报债权,逾期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据悉,南方证券由于挪用客户保证金余额达80亿元,2004年1月被证监会宣布行政接管,去年4月29日宣布关闭清算。南方证券的个人债务部分包括客户保证金挪用和员工补偿,其中前者已经由央行再贷款填补,而其机构债务则主要包括银行贷款和企业委托理财,数额在12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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