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改欲以银广夏式送股解决诉讼遭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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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0:24 新京报 | |||||||||
修改对价10送2.3,公司欲借股改解决虚假陈述诉讼 本报讯 (记者吴敏) 股改就是“一箭双雕”的机会? 虚假陈述诉讼缠身的东方电子(资讯 行情 论坛)(000682)欲效仿银广夏(资讯 行情 论坛)(000557),在股改方案中捆绑通过大股东支付股票的方式解决诉讼问题。但昨日东方电
昨日东方电子公布了修改后的股改方案,股改对价由10送2增至10送2.3,但与诉讼股东相关部分并无变化。 控股股东将拿出6021万股向适格原告(确认有资格的原告)履行65%的赔付责任,以解除原告的诉讼,代理部分原告的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称,这一方案存在两个问题:首先是股价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赔付的实际比例也存在不确定性,原告可能要求在送股之外支付一部分现金作为赔偿;另一方面,股份由大股东送出,作为被告的上市公司在此过程中的责任没有体现。 东方电子虚假陈述案的另一代理律师,上海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则称,这是像银广夏一样解决赔偿问题的一个途径,他已经号召原告接受这一方式,但具体的偿付比例及价格等等,还要在双方谈判中商定。 东方电子在1997年至2001年上半年间通过各种手段共计虚增主营业务收入17.0499亿元,占历年销售收入总额的47%。这一造假案刑事诉讼部分在2003年1月审结,而截至2005年底,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地股民提出的以东方电子及其他单位、公民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2716件,涉及股民6989人(含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涉案标的总额约4.42亿元。 东方电子停牌前报3.09元,股价较6月初3.75元的高点大幅回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