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执行反垄断裁决微软将面临二次巨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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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王丽娜 微软与欧盟委员会之间关于反垄断问题的斗争僵持了近七年之久,但由于微软没有完全执行欧盟两年前作出的反垄断决定,目前这场斗争再次升级。 据法新社昨日报道,因认定微软未执行2004年3月关于反垄断的处罚裁决,欧盟将对
不过,在全球个人电脑市场拥有95%占有率的微软公司则表示,已基本履行欧盟2004年裁决的各项要求,对此公司专门组成了300人的工程师团队准备相关信息,目前已经递交了关于Windows“完整且准确”的信息,包括约1.2万页的数据,最后一个技术文件将在7月18日之前提交。 欧盟则表示,微软提交的技术文件并没任何价值。事实上,欧盟早在2004年3月就已认定,由于微软滥用 Windows操作系统市场优势地位,因此违反了欧盟的反垄断法规。对此,欧盟除对其开出4.97亿欧元的罚单外,还要求微软推出不包含微软媒体播放器的Windows版本,并向竞争对手开放通信协议,以便于他们开发与Windows相兼容的服务器软件。 对于欧盟的裁定,微软一直不服气,当时便拒绝交纳罚金并向欧盟初审法院提出反诉。2004年12月,欧盟法院驳回微软有关技术共享的上诉请求,并要求微软立即执行欧盟裁决。欧盟表示,如果不能完全履行该裁决的各项要求,微软将可能将面临每日200万欧元罚款(从2005年12月15日算起)。在今年3月,微软公司还专门召开了闭门会议,4月微软向欧盟法庭表示裁决违反了知识产权。 其实,此次巨额罚单将是欧盟在新竞争法实施以来的首个罚单。根据欧盟竞争法,不履行欧盟裁决的公司将被罚款最高达每天全球营业额的5%。以微软的全球营业额来算,这笔罚款最高将达到每天500万欧元。 此次欧盟对于微软判决的主要依据在于微软商业模式的核心,即捆绑销售和源代码保密。但是企业的竞争优势究竟是被合理运用还是被滥用,这在现实社会中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唯一一个衡量标准也就是能否将企业自己的利益与消费者的利益有机结合起来。因此,有分析指出,市场监管者在维护市场的竞争性方面应该维护市场的可进入性,让那些真正有活力的企业不会因为种种非市场原因而不能站在起跑线上,而不是断定其商业模式的对错。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