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先行券殿后 融资融券可能将单引擎起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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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1日 00:44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朱茵 融资融券业务开闸初期,融券业务需求会少于融资需求。试点期间,融券业务可能只具有形式意义,先行一步的可能只有融资业务。 有市场人士认为,在融资融券业务中,券商对客户提供融资融券的资金和证券究竟从
但在目前出台的《管理办法》中,由于券商只能用自营的证券来提供融券,其风险只能由自己承担,而不能通过转融通转嫁出去。客户融券所交的保证金放于其信用账户中,证券公司也无法有效利用这部分资金。证券公司和客户直接作为交易对手,其中蕴藏的风险比较大。此外,投资者交纳的保证金,也是存在信用账户中,以客户名义开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不能获得放大交易。如果券商能够转融通的话,它可以收取手续费。否则,对于理性的券商来说,只有在客户看空而券商看多的情况下,券商才可能有较大的动力去提供融券。 一些券商新成立的融资融券业务部或者信用交易部人士明确表示,不太可能出借自营的证券去开展这项业务。不过,他们补充说,如果融券的标的是ETF,那么受到的冲击会比较小;如果以后实行做市商制度,或者券商创设权证,必须有一定的证券抵押在登记公司,这部分证券如果能够出借的话,则会比较有效率,风险也比较小。 从国际的经验来看,融资的业务需求也远远高于融券。在资金成本上,一般是券商的资金成本加上运营成本。有券商透露,即使是自有资金,因为业务许可比较稀缺,预计初期收费也不会低,一般将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此外,初期试点融资规模不会很大。除了少数券商现金流充足外,多数券商的现金流并不支撑大规模开展这项业务,能够拿出的净资本比例预计最高也仅有20%,试点券商加起来,最多几十个亿的规模。 当然,融资融券的实施对证券市场带来影响毫无疑问是积极而深远的,毕竟这意味着中国证券市场引入信用交易制度,投资者可在一定程度上做空,标的证券也将因此而活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