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价委托引来4000人 投资者正接受市价委托交易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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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06:40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焦菁)深交所新《交易规则》自7月1日实施以来,国内投资者第一次接触了境外市场广受欢迎的市价委托交易方式。据深交所称,在市价申报方式推出的第一天,采用市价委托方式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就有近4000人。 所谓市价委托,就是指投资者委托时只需申报委托数量而不用像以往那样指定价格申报,交易系统会对“买入或卖出五档之内”以最优的价格自动进行撮合,成交迅捷。
而现行的委托方式为限价委托,就是投资者委托券商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证券。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证券;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证券。限价委托一般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排队成交。 沪深交易所新《交易规则》此次加入了市价委托这种能保证申报及时成交的交易方式。对此,中信证券深南大道营业部的吴先生表示,目前深市的市价委托方式成交快捷,可以满足投资者及时成交的需求,非常适合于中小散户操作。 据招商证券北京建国路营业部的严小姐介绍,新《交易规则》实施当天,很多投资者纷纷来电询问市价委托方式的操作方法,反应十分积极。 深交所也称,随着市价委托方式为投资者逐步熟悉,将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采用市价委托方式进行交易。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一旦采用市价委托,投资者将无法控制成交价格,最终成交价格将由市场确定,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建议普通投资者谨慎参与。 据悉,目前深市市价委托仅有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和本方最优价格委托两种方式。其中对手方最优价格委托是指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的委托方式;本方最优价格委托是指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的委托方式。而沪市市价申报业务将在8月7日开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