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细化处罚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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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00:40 东方早报 | |||||||||
新的刑法修正案近日开始施行。中国证监会市场监管部主任谢庚上周在沪表示,新法案的相关规定将有助于抑制虚假信息披露,并在惩处和防止挪用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方面发挥威慑作用。作为配合,证监会将细化案件调查和处罚标准。 6月29日,刑法修正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自当日起施行,标志着这一继新《公司法》、《证券法》之后,涉及资本市场的又一项重大法律制度建设正式开始发挥效用
谢庚在会上表示,本次刑法修正,涉及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防止挪用上市公司资产、打击市场操纵行为等基础性、关键性、突出性问题,与市场微观主体的自我约束,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密切相关。首先,刑法修正案的相关规定,将有助于抑制虚假信息披露,促进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对我们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其次,挪用上市公司资产和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是过去几年资本市场中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违反了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相关股东利益,影响市场信用,影响投资者信心。目前上市公司清欠工作正在进行,证券公司挪用客户资产的历史风险正在化解。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新的挪用,是今后要切实关注和解决的问题。新的刑法修正案,将在惩处和防止挪用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客户资产方面,发挥威慑作用。 谢庚最后表示,法律完善之后,关键在于执行。“今后,我们将紧密结合市场改革、创新、发展过程中新的情况变化,及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案件调查和处罚标准,改进和加强市场监管,加大证券执法力度,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早报记者 陈其珏 赵刘记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