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高层表示:将积极配合刑法修正案落实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9日 22:29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7月9日电(记者潘清)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徐明日前表示,本次刑法修正重点指向长期以来困扰证券市场发展的突出问题,具有较强的时代性、针对性、操作性。上证所将积极配合刑法修正案的落实。 徐明是在上证所举行的“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座谈会”上说这番话的。
徐明说,证券市场的规范和发展,需要发挥好民事、行政、刑事法律制度的综合性、整体性作用。刑法修正案的颁布实施,不仅有利于打击证券刑事犯罪,对证券市场民事和行政法律的实施也会起到推动作用。 本次刑法修正将影响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突出性问题作为立法关注和解决的重点,主要是掏空上市公司、挪用客户资产、操纵证券市场等背信行为,体现出较强的针对性。 另外,本次刑法修正详细、具体地设定了相关证券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犯罪主体范围、犯罪对象类型、危害行为种类、刑事处罚幅度等得到了细化和明确,同原有的刑事法律制度相比,操作性明显增强。 徐明表示,上证所将依法配合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调查取证,为及时遏止和惩处“掏空”上市公司、挪用客户资产、虚假信息披露、市场操纵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的同时,发挥交易所贴近市场、了解市场的优势,关注并积极研究新形势下证券犯罪的特点和难点,积极提供合理的司法政策建议。(完)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