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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化工结怨桂东电力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 05:44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牛洪军

  河池化工(000953)公告,因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桂东电力(600310)日前起诉了公司,要求公司返还其股权转让预付款4680万元。

  河池化工与桂东电力结怨的原因,还要从三年前的股权转让说起。据河池化工介绍
,2003年11月3日,公司与深圳瑞银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拟将所持有的国海证券4000万股权转让给深圳瑞银投资有限公司。由于国海证券内部股东桂东电力行使优先受让权,执意受让公司持有的国海证券4000万股股权。根据《公司法》及国海证券《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深圳市瑞银投资有限公司协商终止双方签订的有关合同。

  2003年12月19日,河池化工与桂东电力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将国海证券4000万股股权转让给桂东电力,转让价格为每股1.17元,共计4680万元。2004年4月至10月期间,桂东电力又相继受让广西梧州冰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盈实业有限公司、中恒集团(600252)三家公司持有的国海证券股权合计共15,482万股。此后,国海证券才将河池化工股权转让相关文件与上述三家公司股权转让文件一起上报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审批。

  本次报批,并未如愿。2005年5月30日,河池化工接到国海证券转来的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关于不同意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函》。中国证监会认为,桂东电力受让几家公司持有的国海证券股权后,其对外投资将超过净资产的50%,不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故不同意国海证券股权变更申请。

  此后,桂东电力与公司就处理国海证券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多次协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目前,桂东电力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了诉讼,要求公司返还其股权转让预付款4680万元。今年6月27日,南宁中院受理了桂东电力与河池化工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河池化工于7月5日收到南宁中院发出的一审案件应诉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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