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中孚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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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8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G中孚(资讯 行情 论坛) 公告编号:临2006—030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暨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7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独立董事吴志攀先生因公出差,未参加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红荔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1600万美元预付款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召开时间:2006年7月24日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巩义市宾馆2楼会议室 (三)会议主要议题: 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红荔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1600万美元预付款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6年7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均可参加。 (五)会议出席办法: 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委托出席的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后)。 (六)注意事项: 1、会期半天。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3、联系地址、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新华路31号 电话:0371-64569088 传真:0371-64569089 邮编:451200 联系人:姚国良 本议案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 单位(个人)出席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〇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日期: 受托人代表的股份数:代为行使表决权范围: 年 月 日 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加盖法人印章。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G中孚 公告编号:临2006—031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深圳分行红荔路支行申请开立保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凯实业”) ●本次担保额度:1600万美元 ●欧凯实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6年7月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红荔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1600万美元预付款保函提供担保,期限为四个月。 本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本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嘉汇新城汇商中心3001室 法定代表人:王元明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进出口业务(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办)。 财务指标:截止2006年6月30日,欧凯实业资产总额为279,326,513.14元,负债总额为254,037,548.52元,净资产为25,288,964.62元。 三、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88亿元人民币。具体如下: 2006年1月5日,经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为河南明泰铝(资讯 论坛)业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人民币(详见2006年1月6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2006年3月16日,经公司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为河南森源电器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保证、拟对参股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额度担保和拟为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额度担保(详见2006年3月18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经公司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欧凯实业提供4000万美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详见2006年4月7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本次为欧凯实业提供1600万美元担保。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七月六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G中孚 公告编号:临2006—03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书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作为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红荔路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1600万美元预付款保函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市欧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因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开立保函,我们认为本次对外担保不存在违规情形,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独立董事: 宋全启 胡长平 虞丽新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六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