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巩固券商综合治理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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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 13:2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刑法巩固券商综合治理成果 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 本报北京电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昨日会同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召开部分券商学习贯彻刑法修正案的座谈会。11家券商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代表参加了座谈,中国证券业协
新刑法构建券业发展法律基础 中国证监会机构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刑法修正案的颁布,必将有效遏制券商挪用客户资产情况的普遍发生,它和新公司法、新证券法,以及正在制订中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将共同构成整个证券公司行业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发展的法律基础。 他指出,未来一个时期,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将通过三项重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的相关精神,努力促进市场规范发展:一是配合刑法修正案,结合监管实际,协助有关机关修改《经济犯罪追诉标准》;二是坚决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以刑法修正案的发布为契机,巩固综合治理成果,强化证券公司保护客户资产安全、守法经营的意识。 券商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了自2004年8月以来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中保护客户资产安全的主要工作: 一是针对历史形成的挪用客户资产问题,重点督促证券公司全面整改。 二是在完善基础制度方面,逐步推动实施客户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制定了国债回购“新老划断”的改革方案,并对客户资产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 三是严肃市场纪律,尽快处置劣质公司,初步建立投资者损失的补偿机制。目前,证券公司的底数已基本清晰,违规现象得以遏制,行业风险得到了充分释放,客户资产的安全度大大提高。 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表示,将结合券商实际经营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客户利益的保护,健康发展托管业务;二是明确区分合法的新型市场交易行为与非法的操纵市场行为,坚决杜绝和打击操纵市场行为;三是督促、协助上市公司依法规范经营、履行对投资者的法定义务;四是加强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