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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上书证监会高层 质疑中证登垄断经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 03:10 第一财经日报

  不久前,深圳一家颇具影响的上市公司修书一封上呈证监会。信中,该公司质疑中证登垄断经营,收费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据悉,该信由证监会有关部门呈送至证监会高层。据证监会有关人士透露,上周中证登已做出下调深圳分公司股东服务月费的决定

  本报记者 安然 发自北京

  一封信改变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证登”)的一项收费标准。

  不久前,深圳一家颇具影响的上市公司修书一封上呈证监会。信中,该公司质疑中证登垄断经营,收费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

  该公司粗约估算,按现行收费标准,公司今年需要向中证登深圳分公司交纳的登记费达850万元之多。其中派息登记费,流通股股东按派发红利总额5‰标准收取;非流通股股东按1‰收取,该公司2005年度的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1.5元,仅该项目就需向中证登深圳分公司支付约250万元费用。此外,中证登深圳分公司还按月收取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服务费,其收费标准为:根据流通股数量按月收取,标准为面值1亿元以下(含)0.2‰,每超过1000万元流通股本加收1500元。以上述公司2005年底约32亿流通A股计算,每月交纳的股东服务费为46.5万元,每年为此支出582万元。

  该公司对此提出质疑,中证登的业务定位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单位,其收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同是中证登两家分公司的同等服务项目为何收费标准不一,如上述派红登记费上海分公司的收费标准为3‰,而深圳分公司收取的股东服务月费,上海分公司却无此收费项目。

  据悉,该信由证监会有关部门呈送至证监会高层。据证监会有关人士透露,上周中证登已做出下调深圳分公司股东服务月费的决定。另外,权益分派登记费的下调也在考虑之中,可能与上海分公司统一为3‰。登记费用下调

  《第一财经日报》近日致电中证登深圳分公司,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天刚收到下调股东服务月费的通知。”从7月1日起,股东服务月费按总股本的0.07‰收取,月服务最高上限为9万元,超过不再收取。至于权益分派登记费,有关人士称目前还没收到下调的通知。

  《第一财经日报》联系到上述上市公司有关人士,他不愿就具体情况接受采访,但表示,对于中证登部分登记费用的调整表示欢迎,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公司股东月服务费只需按上限9万元交纳,全年共108万元。如果派红登记费能降到3‰,公司向中证登支付的登记费用将比调整前降低。“权益登记费的下降从某种程度上也支持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这对小股东而言也是有积极意义的。”他表示。

  《第一财经日报》从中证登网站上了解到,目前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存管登记方面的收费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新发和增发登记费;二是权益分派登记费;三是股东服务年费。前两项费用基本是在发行

股票或分红时一次性收取,而股东服务费则是按流通股数量按月收取。按深交所530家上市公司平均流通股本1.15亿粗略计算,深圳分公司此项收费每年有上亿元之巨,而所提供的仅是股东查询这样的基本服务。差别定价之源

  作为对比,在上证所上市的公司,则不需要向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交纳如此巨额的股东服务费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每月向股东免费提供股东名册,只有临时打单时才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而且数额都不大。如,数据拷盘费,每份磁盘收费100元;证券查询证明,每次100元;联网服务费,每年1000元;股东名册100名以内每次300元,100名以上每次500元等。

  对两个分公司不同的收费标准,有关人士介绍,两家分公司的前身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分别成立于1991年初和1993年初,成立后两家公司很快分别并入两个交易所管理。

  直到2001年中证登成立,两家公司才分别从交易所分离出来,改组为中证登深圳和上海分公司。而两家公司此前在业务上少有往来,收费标准也各自不同,中证登成立后,也曾试图统一相关收费标准,但涉及两个交易所的利益分配及后台调整,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统一收费问题。

  “深圳分公司表面上收费标准高,但每年上市公司欠费高达几千万元,只能形成上市公司对中证登的负债。高收费也是无奈之举,上海分公司由于与券商在股票过户费上有五五分成,即按面额的0.5‰收取,而深圳分公司则没有这笔收入。两家分公司的员工总数都接近200人,深圳分公司缺少过户收入,如不提高收费标准,其庞大的机构运转成本根本无力承担。”一位知情人士称,由于深交所这几年少有新股上市,交易所资金相对紧张,很难把过户费这块稳定收入让渡给登记结算公司。中证登也曾试图协调此事,但发现难度很大。变革压力日增

  中证登是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唯一的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亿元,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各出资50%,公司业务接受中国证监会监管。

  据介绍,在境外,证券结算与登记业务通常是分开的。登记公司的业务涉及股份、基金、债券的登记、持有人名册服务、发放现金红利、兑付债券本息、退出登记等内容。主要的业务有三项:一,由于上市公司的股东分散于世界各地,公司分红利时联系股东的工作量极大,通常由登记公司负责替上市公司分红派息;二,负责与各股东的信函往来;三,公司一些特定的私募投资项目,给予股东一些优先投资权,通常通过登记公司进行联络。上市公司根据登记公司的服务项目及服务水平选择适合自己的登记公司提供服务,双方约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及保密协议等。上市公司通常有相当数量的登记公司可供选择,其服务水准及费用差别也较大。

  而在国内,登记公司与结算公司合二为一,且垄断经营。证监会内部也曾有建议将登记业务从中证登分离出来,逐步市场化,让上市公司有更多的选择,但该意见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面对登记公司长长的账单,多数上市公司也只是私下抱怨:“谁敢挑头与他们过不去啊!”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上市公司董秘称。

  随着

股权分置改革接近尾声,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数额倍增,加之上市公司分红派现逐步成为考量上市公司的重要指标,“如果现行收费政策不变,上市公司登记费用方面的负担必然越来越沉重。”

  证监会有关人士称,主管部门也意识到收费有诸多不合理之处,但改起来也不可能一蹴而就。他坦言,与国际通行收费标准相比,我们的收费项目设置及费用标准上都有不合理之处,很多收费标准都是证券市场设立之初会商国家物价局确定的,而相关法规也明确,收费标准的调整要会商物价主管部门才能确定,这种跨部门的协调加大了调整的复杂程度。

  但上述证监会人士表示,部分登记费的下调只是开始,监管部门已在酝酿对收费项目进行综合调整,并逐步统一两个分公司的收费标准。

  除登记费用的收入外,中证登另一个主要收入来源于证券结算费用。在前几年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国债欠库普遍时,中证登本身也曾面临巨大的经营危机,最困难时,还曾向央行申请过上百亿元的央行再贷款。

  “随着市场的转暖,目前情况已经好转,亏空逐渐在减少,且央行再贷款也已归还。”中证登有关人士称。

  不过,由于中证登的股东为两个交易所,其盈利状况并不为外人所知。有关人士透露,至今中证登也并未向两个交易所分红,其每年的专项

审计报告也曾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其真实财务状况外界不得而知。

  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机构,如果不公开其财务状况,如何判定其收费标准的合理性?监管机构又该将其如何定位?怎样通过市场化的方式让服务更加高效便捷、操作更加透明?所有这些问题无疑在拷问着中证登及其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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