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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7日

  ●复牌日:2006年7月1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7月11日(与复牌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福成”,股票代码“600965”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于2006年6月15日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434人,代表股份226,900,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21%。具体情况如下: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人,代表股份191,403,2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5%。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428人,代表股份数35,497,37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40.34%,占公司总股本的12.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4人,代表股份1,600,220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82%,占公司总股本的0.57%;

  (2)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人数1,424人,代表股份33,897,15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8.52%,占公司总股本的12.13%。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表决结果如下: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非流通股股东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五丰行有限公司、内蒙古贸发粮油食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三河市明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三河市瑞辉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安排3股股份,共向流通股股东执行2,640万股股份(包括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代内蒙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的264,000股股份对价),作为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注: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代内蒙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支付264,000股股份对价,被代付对价的内蒙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承接方在办理其持有的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的书面同意)

  三、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7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1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7月11日(与上市日相同)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福成”,股票代码“600965”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1、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2、社会公众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值配售而持有本所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具体实施办法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1:G日指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即2006年7月11日。

  注2:除法定承诺外,特别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所持股份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挂牌交易。法定承诺是指《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注3: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注4:除法定承诺外,应先征得河北三河福成养牛集团总公司的书面同意。

  注5:以上数据是假设公司股本总数在上述全部期间不发生变动而编制,如果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则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八、其他事项

  1、咨询和方式

  联系地址:河北省三河市

燕郊经济技术开发区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201

  联系人:宋宝贤、杨文昶

  热线电话: 010-61595607 010-61590125

  传真:010-61595618

  电子信箱:songbaoxian@vip.sina.com

  2、财务指标变化: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因股本变化影响到摊薄计算的上年度每股收益或本年度中期每股收益。

  九、备查文件

  1、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股权分置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3、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4、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5、股权分置改革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7月5日

  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五丰 公告编号:2006-022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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