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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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 |||||||||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逐项审议并进行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23,806,7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反对0股; 弃权0股。 2、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2,323,806,7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反对0股; 弃权0股。 3、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5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3,520,405,107.71元。按照公司章程,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52,040,510.77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352,040,510.77元,根据总部下拨的原油补贴收入及所得税汇算清缴所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计提盈余公积,计提任意盈余公积464,615,457.62元,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51,708,628.5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84,289,631.09元,扣除2005年6月分派的2004年度股利932,000,000.00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3,903,998,259.64元。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2,323,806,7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反对0股; 弃权0股。 4、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2,323,806,7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 弃权0股。 5、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同意:2,323,806,7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反对0股; 弃权0股。 6、通过《关于增补李成峰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2,323,806,700股,占出席大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 反对0股; 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董事会聘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潘岩平律师出席会议并进行现场见证,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签署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Ο六年七月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