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通过电子信息产品版权保护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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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 |||||||||
法国议会参议院和国民议会6月30日同时通过了政府提交的《信息社会版权法案》。这一法案对电子信息产品的版权保护进行了规范,在注重保护版权、打击盗版的同时,也对电子信息产品的“通用兼容性”作出了明确规定。 针对电子信息产品的盗版问题,法案规定,从因特网非法下载电子信息产品的个人行为将被处以小额罚款,蓄意绕过版权保护技术从事电子信息产品复制将受到重罚。按照规
不过,对于个人出于非商业目的复制电子信息产品的自用行为,法案没有约束力。(严明)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