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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相关规定要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券商申请试点条件:(1)为创新类券商;(2)经营经纪业务满3 年;(3)最近6 个月净资本超过12 亿元;(4)第三方存管方案获得证监会认可等其他风控要求;(5)在同等条件下,净资本水平居前的券商将会优先批准。

  客户资格:从事证券交易半年以上,而且只能与一家证券公司签订融资融券合同。融资条件:不得展期,融资利率不低于基准贷款利率。信息披露:客户融券期间,本人或关
联人买入与融入证券相同的证券的,客户应当在3个交易日之内向证券公司申报。(永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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