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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电国际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郴电国际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969 证券简称:郴电国际(资讯 行情 论坛) 编号:公告临2006-21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2股。

  ●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5日

  ● 复牌日:2006年7月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 自2006年7月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郴电”,股票代码“600969”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6月27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获得所持公司股份的流通权而执行的对价安排为:向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支付3.2股股份,共向流通股股东合计支付22,400,000股股份。于股改方案实施日,对价安排的股票将自动划入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流通股股东的股票账户。

  (2)流通股股东本次获得的对价股份不需纳税。

  (3)获得对价的对象和范围:截止2006年7月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4)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除法定最低承诺外,郴电国际的非流通股股东还做出如下特别承诺:其所持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四十八个月内其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郴电国际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在六十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同时郴州市国资委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国际小水电中心如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未能取得相关国家审批机构的批复,其应支付的对价股份由郴州市国资委先行代为垫付;被代付对价的国际小水电中心或其承接方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郴州市国资委的同意,同时完全补偿郴州市国资委代为支付的对价,并由郴电国际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国际小水电中心如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日,取得相关国家审批机构的批复,则由其自己支付所应当支付的对价股份。

  2、方案实施的内容: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实施为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2股。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5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7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7月7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郴电”,股票代码“600969”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G为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上表考虑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联合国国际小水电中心垫付的对加。

  八、其他事项

  1、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东旭 王晓燕

  热线电话:0735-2339232

  传真:0735-2339206

  电子信箱:cdizqb@chinacdi.com

  通信地址:湖南省郴州市青年大道民生路口万国大厦14层

  邮政编码: 423000

  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di.com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财务指标变化

  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由于公司股本总数没有发生变化,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公司上年度每股收益或本年度中期每股收益不产生任何影响。

  九、备查文件

  1、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湖南佳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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