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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在港遭遇停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 12:30 南方都市报

  德勤在港遭遇“停牌”

  停任创业板及主板上市公司的保荐人九个月

  在中国证监会针对科龙事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德勤在香港又面临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监会的处罚。在香港证监会官方网站上公告对德勤采取的措施是:德勤将停任香港
创业板及主板上市的公司的保荐人,为期9个月。德勤最近在中国、英国、日本同时面临着证券市场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高额赔偿。

  香港大福证券投资分析师梁伟沛指出,香港证监会暂停德勤9个月保荐人资格的惩戒相当严厉,甚至有可能影响德勤其他业务的顺利展开,同时对德勤的公允性和信誉都是一大打击。

  剥夺资格与未尽职审查相关

  据了解,除了香港证监会官方网站以外,香港联交所也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由于德勤企业财务顾问与证监会和解,德勤将自愿不担任在香港创业板及主板上市的公司的保荐人,为期9个月;而德勤企业主管谢其龙在6个月内也不出任委托保荐工作的主管。

  据知情人士透露,德勤这次是被香港证监会算旧账。2001年12月,由德勤作为上市保荐人的数码库有限公司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此后公司涉及上市财务报表不真实、上市后仍有超过1000万港元的上市所得款项未收妥,而担任数码库上市保荐人的德勤直到2002年5月才将这一事宜汇报给香港联交所。作为数码库的保荐人,德勤没有提供必要的指引和意见,因此被联交所质疑能否胜任保荐人工作。

  香港证监会认为,在数码库事件中,德勤未适当地履行其作为保荐人的责任,包括未对数码库的业务前景作出合理的尽职审查;确保数码库在招股章程内作出的多项陈述是有充分根据,以及向港交所报告付款安排的变更等。而港交所亦严重关注数码库上市的筹备方式,德勤作为保荐人所提供的服务和意见是否称职及专业。

  和解方式遭质疑

  留意到这一次的处罚是以和解的形式进行,香港证监会在公告时使用“和解”的字眼,而德勤方面也“自愿”在9个月内不担任在香港创业板及主板上市的公司的保荐人。香港证监会一位负责人透露,该做法是顾及德勤在证监会调查期间及双方就纪律处分程序达成和解一事上与证监会合作,以及德勤以往并无纪律处分的纪录,以和解方式处理,而不作出任何纪律裁定,是符合投资大众利益及公众利益的做法。梁伟沛指出,和解的方式不但节省了调查举证从而提出诉讼所耗费的资源,同时也可避免面对诉讼失败情况。

  香港证监会以往也倾向于以和解方式处理保荐人违规个案,其中包括去年1月,证监会与欧亚农业上市的保荐人工商东亚融资达成和解协议,工商东亚同意支付3000万元,以免除承担任何责任。此外,于今年3月,群益亚洲被指在没有遵守操守准则下,承诺13个月内不会就新股上市申请担任保荐人,与证监会达成和解。

  但是香港有市场人士批评,以庭外解决问题,难以实现其惩戒力度,特别是较具规模的保荐人,甚至可能将遭受监管机构罚款的可能性,计算在经营成本之内,从而违规现象难以遏制。

  港证监会指引效果不大

  今年4月,香港证监会曾经出台《适用于保荐人和合规顾问的指引》以加强对保荐人的监管,然而监管力度的加大并没有带来诚信,相反不断传出四大

会计师事务所屡屡栽倒在造假违规事件之中。

  有业内人士表示,咨询业务占会计师事务所主营收入的70%-80%,由于对大公司客户的依赖性比较大,一旦大客户要求他们对其进行某种支持,他们很难不遵照执行,因为会计师事务所也是经济人,都有追求经济利益的欲望。

  据香港一位证券行业人士称,在香港,如果上市公司发生违规事件涉及保荐人责任的,其保荐人将会面临三种惩罚:一是监管机构会对当事人提出警告,严重的可能会取消保荐人资格,同时进行罚款;二是保荐人将面临巨大的信誉风险,不再有公司找他做保荐人了;三,同时也是令违规保荐人最头疼的是投资者会提出集体诉讼,要求赔偿,诉讼的标的额往往跟上市融资额挂钩。

  - 旁边报道

  德勤国内国际

  四处碰壁

  近期德勤因为国内

科龙电器丑闻而面临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国内科龙股东计划联合起诉德勤更成为国内资本市场上最令人关注的事件。

  不过德勤的困境还不仅仅是在中国,在英国和日本德勤同时遭到证券市场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高额赔偿。今年初在日本传出德勤因涉嫌为Fortress掩盖负债,赔偿两家日本保险公司合计2.5亿美元,成为有史以来最昂贵的诉讼和解之一。而在德勒的创始地英国伦敦,英国会计调查与纪律委员会开始执行对德勤的独立调查,事情源于德勤涉嫌在罗孚汽车公司倒闭案中,获得额外报酬。

  - 专家声音

  国内应单独设立

  

审计监管部门

  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负责人指出,国内对外资会计师事务所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例如针对外资所,目前对实际投资人并没有要求必须为国内注册会计师,这对外资所逃避风险客观上提供了空间。此外,针对上市公司的审计,国内证券监管部门并没有像香港等地一样单独设立审计监管部门。而上市公司审计无论从业务规模还是对公众利益的影响,在整个注册会计师行业里都是占据主导地位的。如果证券监管部门没有对审计机构进行一个独立的监管,这无疑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这位广州注协的负责人称,随着国内不断从严规范证券市场,四大外资会计师事务所如果不加强内控导致再出现严重违规行为,很有可能被驱逐出中国的市场。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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