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新交易规则今起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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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 12:19 南方都市报 | |||||||||
7个老规则同时废止,集合竞价改为开放式 本报综合报道 深交所昨天发布通知指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也从今日起正式实施。同时《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7个规则和通知也自今日起同时废止。
被同时废止的7个规则和通知包括:《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关于实施新〈交易规则〉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关于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对A股和基金交易实行公开信息制度的通知》、《关于调整基金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通知》、《关于调整买卖盘揭示范围及债券和债券回购买卖申报数量单位的通知》。 通知还强调,深交所暂不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3.3.4条所述的最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和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接受以上三种市价申报方式的时间由深交所另行通知。 据通知要求,依照新交易规则所作的业务调整将分批分阶段进行。自7月1日起,集合竞价将调整为开放式集合竞价,而为保证会员单位及其营业部柜面系统变更的顺利实施,市价申报、申报价格控制、交易公开信息等业务调整将于8月7日实施。开放式集合竞价具体调整为:9:15至9:25,即时行情显示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格、虚拟开盘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9:15至9:20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至9:25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此外,上证所接受大宗交易申报的时间暂不调整,仍为15:00至15:30,调整时另行通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