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集琦:解除为大股东等所作担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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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1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实习记者 杨志刚 在桂林市政府的调解下,*ST集琦(000750)与公司违规担保借款的主要债权人桂林市商业银行签订了协议书,解除公司为大股东桂林集琦集团及其子公司在桂林市商业银行本息合计15510万元的担保,公司在上述担保合同中应承担的担保、保证、质押和抵押义务全部解除。
公司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承诺,于2006年6月底之前解决为大股东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违规担保问题。至此,公司除一笔为大股东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桂林分行提供的、涉及金额约为500万元的违规借款担保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外,为桂林集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违规担保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