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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战博客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1:44 每日经济新闻

上市公司战博客么

  主持人:

  最近,上市公司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总裁向文波在博客上质疑凯雷收购徐工的事件越来越热,而代表徐工方面的“响云霄”的博客则针锋相对,既反驳,又揭短。

  自有博客以来,“博客战争”基本都表现一些社会性事件,而向文波博客却成为了一
个经济事件,并且正在影响各方面的决策。那么向文波博客是否会由一个个案而成为经济战争的一种新方式?另一个问题是,向文波作为上市公司的执行总裁,其博客大曝经济方面的内幕该由谁来监管呢?

  大众评判台

  “支持”

  许海峰:这也是一种很有用的信息渠道嘛

  我不觉得这事情有什么奇怪。互联网的作用会越来越大,博客的功能也会越来越多。在传统媒体之外,如果博客可以给我们一些有效的信息,这也是一种很有用的信息渠道嘛!

  乐宏文:只要不违法,发表个人观点不为过

  我还没仔细看购并过程的详细信息。但从最近其他行业并购来看,感觉国内并购真不容易,有不少地方排斥外省企业甚至排斥国内企业并购,巴不得卖给外资,令人寒心。至于老总能不能谈并购,我觉得只要不违法,发表个人观点并不为过。

  赵文斌:博客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自由发挥

  博客是公开的日记,这就决定了博客的两个性质,一是个人行为,二有社会效果。既然面对大众,博客的内容就会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例如不能在博客上透露对其他人或其他单位构成损害的秘密,不能攻击诋毁别人。反过来说,只要不突破法律法规的限制,博客就可以随意发挥。向文波和“响云霄”的论战,只要没有违反监管部门的规定,就没有什么不能说的。

  “反对”

  袁陈伟:不要把民族大义当作谋私的遮羞布

  这位“响云霄”也真够厉害的,用向总裁的行为驳斥了他自己的数据,很有说服力。就并购事件本身,我不想说什么,因为我们外人并不了解内幕,但现在的国企老总还有多少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我想我们通过国企的现状就可以略知一二了。还是不要把民族大义当作谋私的遮羞布吧。

  吕国新:应该遭到抵制

  我觉得三一重工总裁向文波此举有待商榷。博客是一种个人行为,发表个人观点是可以的,但不应该作为公司的信息的通道。上市公司应该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规定,通过博客中的个人观点掺杂发表公司的各种信息,作为公司的负责人并不严肃,显然,这样的行为应该遭到抵制。

  其他

  严海渊:也就是一场口水战

  在我国,很多时候要么是有令不行,要么是无令可行。比如,这次双方开博互攻,到底是否违规?相关监管部门应该出面说明一下吧,可现在各方都不表态。到底是证监会消息不灵,不知道有博客这回事,还是对在博客上发表文章披露信息无能为力,还是干脆就认可这种行为呢?至少到目前为止,权威部门都没有什么说法,双方的论战还在继续,口水战还在升级。

  话题策划主持 凌建平 MSN主持 祝裕

  ◆沸点特稿

  只要没有违规披露信息就行

  龙伟 大众点评网副总裁

  两个人在博客里针锋相对,其中实情很难认定,我只能就事论事。博客是互联网的一种传播方式,目前没有明确的条例规定什么人可以开博什么人不可以开博,也没有明确开了博以后可以讲什么不可以讲什么,况且博客本身也要受互联网条例的保护和法律的限定,只要没有披露

国家机密,没有污蔑和攻击别人,就很难界定这件事情的对与错。

  就此事来说,首先要看他们各自代表的立场,是个人还是上市公司?我认为博客中的言论应该是个人观点,既不是职务观点也不代表所在公司的观点,仅是业余时间的个人意见。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例如关于国有资产流失的顾虑等。

  上市公司的信息也并不是完全不可以披露,当然,如果披露了不该披露的信息,那另当别论。一旦泄露公司机密信息,这样的行为应该被批判或者追究责任。如果披露的信息是可以公开的,而且在他的职权范围之内,我觉得不存在泄密的问题。向文波也就是引用一些例子、数据来讲事实。

  况且,中国股市发展这么久,是否属于能够披露的信息也很容易辨别的。我们没必要去争议信息披露的渠道,不管是在互联网还是报纸、电台、电视上,只要是合法的公开信息,其披露行为本身也就具有合法性。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点,可以与别人不一样,可以允许大众讨论。连不同机构的国家工作人员都可以发表不同的看法,何况公司人士?大家都可以在讨论的过程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前提是不要捏造事实、不要人身攻击,这样的讨论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现在博客战牵涉到了上市公司,大家比较惊讶,引起的波动比较大,这有点少见多怪。上市公司老总在业余时间的言论到底能有多大影响,完全取决于受众的心理状态。既然每个人都可以在网上发表言论讨论徐工案,为什么向文波博客一出就份量十足呢?这可以归为名人效应。但名人效应在法律上并没有依据,法律没有规定名人的言论就更有说服力、证据就更可信。

  某一事实可以被大众讨论,引起强烈关注只能说明这个事实里确实存在许多值得讨论的地方、这一事件的处理存在可商榷之处。如果大家理性参加徐工并购案的讨论,应该算是好事,毕竟是国有资产,属于全体国民。

  祝裕电话连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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