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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棱光 证券代码:600629 编号:临2006—20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嘉信贸易有 限责任公司(下称“四川嘉信”)的通知,获悉四川嘉信与上海建材(集团)总公司(下称“建材集团”)于2006年6月29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四川嘉信持有的4400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29.07%)转让给建材集团。转让后,建材集团将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四川嘉信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

  建材集团的详细情况请见同日刊登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述股权转让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并需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棱光

  股票代码:600629

  收购人名称: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收购人住所:上海市北京东路240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北京东路240号

  电话:021-63217238

  传真:021-63213383

  收购报告书签署日期:2006年6月29日

  重要声明:

  1、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4、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5、本次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比例超过总股本的30%,触发了全面要约收购义务,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已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6、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收购人和所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章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次收购:指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受让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4,000,000股股份的行为

  收购人、上海建材集团、本公司:指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为本次收购的受让方

  *ST棱光: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暂停上市),证券代码600629

  四川嘉信:指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收购的出让方

  中国、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章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资料

  收购人名称: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注册地:上海市北京东路24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陆亿壹仟万元

  注册号码:3100001002760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非公司法人)

  经营范围:投资入股控股,兴办经济实体,建筑材料、建材设备及相关产品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从事建筑装饰工程和技术开发转让业务,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及设计施工。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29日

  经营期限:自1993年12月29日至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沪字310101132221390

  地税沪字310101132221390

  通讯方式:021-63217238

  二、收购人历史沿革

  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是由上海市国资委授权经营的的国有独资公司,系全国520户国有重点企业和上海市首批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之一,1997年被列为上海市重点支持的企业集团。

  根据上海市国资委的整体布局,近几年来上海建材集团加快了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将玻璃、水泥、新材料(玻璃钢复合材料、纳米碳酸钙)三大板块业务作为集团重点发展和培育的核心产业,将其它非核心业务的企业、资产逐步实施转让、改制或退出,并将转让所得全部用于投资或建设集团的核心业务。

  上海建材集团玻璃业务板块主要由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耀皮汽车玻璃有限公司等组成,现有4条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主要生产高端浮法玻璃和汽车、幕墙、夹层、钢化等各类深加工玻璃。水泥板块业务是上海建材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上海水泥厂等,年生产能力逾300万吨,主要为本市重点工程提供水泥产品。新材料板块重点开发生产汽车玻璃钢部件、大口径玻璃钢管道、玻璃钢风力叶片、纳米碳酸钙等产品。此外,集团与阿姆斯壮、美标、欧文斯科宁等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合资建立工厂,专业生产驰名全球的矿棉吊顶板、美标洁具、玻璃棉制品。

  截至2005年12月3 1日,经上海长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长会师报字(2006)第22322号《审计报告》审计确认,上海建材集团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8,938,318,131.75元,净资产为3,707,754,553.64元,2005年实现净利润为86,159,801.84元。

  三、收购人高管介绍

  上海建材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上述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收购前,上海建材集团及其全资子企业上海耀华玻璃厂合计持有上海耀华皮尔金顿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26.33%的股权,为耀皮玻璃第一大股东。其中,上海耀华玻璃厂持有耀皮玻璃117,997,072股,占16.14%。上海建材集团直接持有耀皮玻璃74,508,723股股份,占10.19%。

  此外,上海建材集团还持有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6.14%股份,为棱光实业第二大股东。

  上海建材集团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1994)第3号《关于授权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国有资产的批复》,*ST棱光第二大股东实际为上海建材集团。

  第三章收购人持股情况

  一、收购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收购报告签署日,上海建材集团共持有*ST棱光25,140,864股股份,占*ST棱光总股本的16.61%。通过本次收购,上海建材集团将合计持有*ST棱光69,140,864股股份,持股比例将增加到45.68%,成为*ST棱光第一大股东。

  除上述股份外,上海建材集团与其关联人、其它自然人、法人或者组织没有就本次收购后*ST棱光其它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任何协议、承诺或合作关系,上海建材集团不能对*ST棱光的其它股份表决权的行使产生影响。

  二、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1、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四川嘉信将其所持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44,000,000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9.07%)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建材集团。

  转让方将目标股份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以目标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值为基准,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2000万元(约合每股0.45元)。

  鉴于本次收购所涉及的股权比例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30%,触发要约收购义务,上海建材集团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故本次收购尚需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并对上海建材集团要约收购予以豁免之后方可履行。

  待该审批条件满足后,本协议即行生效。

  本次收购款项支付方式如下: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一次性支付本协议约定的目标股份转让的全部价款。

  2、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股权均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第四章其他重要事项

  一、收购人认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关于*ST棱光未被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和为其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说明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四川嘉信不存在未清偿的对*ST棱光的负债,也不存在未解除的*ST棱光为四川嘉信提供担保或其他损害*ST棱光利益的其他情形。*ST棱光与上海建材集团之间也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三、关于*ST棱光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安排

  本次收购经有关部门核准并实施完成后,上海建材集团作为*ST棱光的实际控制人,将积极推进*ST棱光的债务重组,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以及上海市政府等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规定和进程安排,积极开展股权分置改革。

  收购人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德容

  签署日期:2006年6月29日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棱光

  股票代码:600629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双新北路129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双新北路129号

  联系电话:028-81702797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六年 六 月二十九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至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受让人和所聘请的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本次股权转让: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持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44,000,000股(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29.07%)转让给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的行为;

  嘉信公司,本公司:指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出让方,本持股变动报告信息披露义务人;

  收购人、上海建材集团:指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ST棱光: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为600629,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目标公司;

  中国、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企业名称: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双新北路129号

  法定代表人:张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元

  营业执照号码:510100200472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品)、五金矿产、针纺织品,日用百货、建筑材料、家用电器等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营期限:自1996年01月15日至不约定期限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蓉字510105201989935号

  地税蓉字51010520198993-5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新北路129号

  联系电话:028-81702797

  嘉信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有关情况:嘉信公司是由张斌发起创建的民营企业。

  嘉信公司高管的基本资料: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根据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与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协商,同意将嘉信公司持有的上海棱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股份转让的详细情况如下:

  注:根据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沪国资委(1994)第3号《关于授权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国有资产的批复》,*ST棱光第二大股东实际为上海建材集团。

  第三节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经自查,在本报告提交之日前六个月内,嘉信公司没有任何买卖*ST棱光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第四节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斌

  签署日期:2006年 6 月 29 日

  收购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涉及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的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收购人: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施德容

  签署日期:2006年 6 月 29 日

  第五节 备查文件

  5-1 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5-2 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3 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上海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签订的《社会法人股转让合同》;

  5-4 四川嘉信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前六个月内买卖*ST棱光(600629)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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