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证通不应叫停 交易制度应服务于投资者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18:29 南方周末 | |||||||||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 □本报记者 舒眉 现在叫停银证通,从表面上看是为部分证券公司争取了部分既得利益,实际上是在逆金融机构多元化经营的潮流而动,降低了整个金融市场的效率
任何交易和资金清算制度,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给投资者提供便捷、安全的交易服务,银证通恰恰符合这两个方面的要求 尽管年初就已经传出一些风声,但是大多数人认为实施8年之久的银证通业务不可能戛然而止,这种判断现在看来过于乐观。进入6月,继深圳正式叫停银证通业务之后,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湖南、武汉等地陆续宣布将停止银证通业务,重庆则以将手续费调高3倍以上的市场方式来变相叫停银证通。 据记者了解,各地除了不再办理新的银证通业务外,监管层还希望年底前让银证通彻底“退市”,“第三方存管制度”有可能取代“银证通”,成为客户资金存管的新方式。 上推8年,银证通刚面市时,被各方视作市场自发出现的创新产品,尤其是在2000年后股市低迷的几年里,“银证通”更成了银行与证券公司实现双赢的有效工具。有评价称,“银证通”一方面可让证券公司利用银行的客户资源,为自己吸引来更多的客户,另一方面,银行也可借助证券公司的投资信息和渠道,为客户提供更好的理财服务,双方由此形成良性互补。 但是今年以来随着证券市场行情的好转,券商和银行之间的分歧开始凸显。一些证券机构人士担心整个金融格局有可能因银证通而改变,长此以往证券业会逐渐被银行业所蚕食。 5月份证监会机构部下发的一纸通知成为“银证通”被叫停的“导火索”。在这一名叫《关于落实〈证券法〉规范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经纪业务有关行为的通知》(又称149号文件)中,要求证券营业机构“应当以自己独立的交易系统为投资者提供完整的证券交易委托申报业务流程,不得通过或借助其他机构的业务系统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委托申报”,“应当完整履行资金清算交收责任,不得委托其他机构代理完成全部或部分资金清算交收”,按照这两点要求,银证通业务将失去基本的生存土壤,被连根拔起。 据保守测算,目前银证通客户资产规模已经达到约500亿元,最早开展银证通业务的深圳、上海两地有最多的“银证通”拥趸,广州、北京、南京也有不少的银证通客户。这一事件由于关系到银行、证券公司、广大投资者,而迅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此本报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 叫停银证通是逆多元化经营方向而动 记者:您如何看待叫停银证通业务这一事件? 巴曙松:从商业银行的业务准入流程看,商业银行当时申请做银证通这个业务,应当是已经报银监会批准的,可以说是得到自己主管机构的批准而开拓的一项新业务。现在证券监管机构通过一个部门的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这一流程和格局,这实际上是潜在地对现有的金融监管协调提出了挑战,另外从市场运行的角度看,这也使得市场主体无所适从。因为它既然得到了银行监管部门的批准,就可以做,而证券监管部门却以一个部门函件的形式给否定了。 这个小小的事件之所以引起关注,除了监管协调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之外,监管机构应当具有对整个金融体系发展趋势的方向感,而不应当仅仅局限在自己所监管的局部利益,也是值得关注的问题。从发展趋势看,多元化经营已成为必然,目前更多的是步骤和路径的选择问题了。在这个转换的过程中,不同的监管机构的方向感十分重要,因为一个监管良好的多元化经营框架,能从整体上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发挥各不同金融机构的优势,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从这个意义上说,现在叫停银证通,实际上是与多元化经营的大方向逆向而动,从局部利益看,似乎是为部分证券公司争取了一部分既得利益,看起来是保护了它们,实际上不利于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因为银证通引入了更为广泛的客户基础,更为广泛的资金来源,对于整个市场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要把整个证券市场的蛋糕做大,不能仅仅看经纪业务,还有很多其他的业务。如果市场活跃了,整个证券行业获利更多。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有广泛的客户基础,有资金,有渠道,证券公司有经纪业务通道,有这个牌照,它们的合作实际上是双赢的。所以在实际执行时没有这个方向感的话,很容易使得监管系统的成本加大。我在一些金融机构调研的时候,有金融机构就向银行的监管机构报告,银行的监管机构十分重视,反馈说,那你写个报告,我就去给它协调;但是金融机构担心自己在从事证券业务的时候受到另外的监管机构的制约,也难以决定应当如何反馈。 任何交易制度都应服务于投资者 记者:现在有一种看法认为,取消银证通业务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其违背了证券法,比如,证券法第6条明确指出“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而“银证通”业务却使银行成了准券商。 巴曙松:这是对分业与混业经营的误解。分业经营强调的是一块牌照,一种业务,混业经营强调的是一个牌照,多种业务。只要保持了证券和银行之间的分业,两者之间的合作实际上都拓展了自身的业务空间。 必须指出的是,实际上叫停这一业务也有违证券法的规定。修订后的证券法第139条规定:“证券公司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应当存放在商业银行。”这实际上是改变了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模式,通过这样存管和交易分开的制度安排,能起到“防火墙”作用,从根本上杜绝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行为的发生。那么现在下发“叫停银证通”的有关函件,则可能跟证券法的这一规定相冲突。 另外,还需要关注的是,任何交易和资金清算制度,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给投资者提供便捷、安全的交易服务。在银证通模式下,投资者卖出股票拿到资金,买入股票拿出资金,资金是相当安全的,根本不存在被证券机构挪用的可能。实际上,根据调查,不少商业银行在为证券公司提供银证通服务时,往往是不与证券公司分享经纪业务收入的,有相当部分银行更多地是在考虑为客户提供一个更为便捷的服务。对整个证券市场来说,银证通让原来因为交易手续繁琐、成本相对较高而闲置在银行账户上的资金,成为证券市场上十分活跃的交易资金,不仅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元化的资金运用渠道,也极大拓展了证券市场的合规资金来源。 监管协调不够会抑制金融创新 记者:叫停之后会产生哪些影响呢? 巴曙松:那些在银证通市场上比较活跃的证券公司,往往是一部分富有活力、市场化程度较高、相对较优质的证券公司,这些公司为了缓解分支机构少、不能更多开展业务的约束,过去几年都在积极拓展银证通业务。目前有的证券公司,每年通过“银证通”实现的收入都有1亿多元。 清理银证通,实际上是对一些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证券公司不利,特别是对那些已在银证通业务上投入了大量资源的证券公司。相反,对于一些市场竞争力相对较低、严重依赖传统的分支机构模式经营的证券公司则相对有利。对银证通的清理,无论有意还是无意,实际上是在引导证券公司依赖传统业务模式,支持了效率比较低的这一部分证券公司。 这么一个十分重要的市场动向,为什么目前引起的关注实际上并不充分呢?可能金融研究者往往不太关心这些操作性的细节问题,而从业人员受多方面的约束不愿意多说。实际上,如果从监管协调的角度看,我们可以得出许多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目前不同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尽管有联席会议,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对一些影响到市场的重大决策协调不够,反映不及时。一些重要的监管决策,有时不仅没有适应和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发展,反而产生相反的效果。对于市场主体来说,则不得不面临非常不确定的监管环境,特别是在金融创新方面。金融创新往往萌芽于业务交叉领域,在中国现阶段的分业经营下,如果对交叉领域的业务创新监管协调不够,就必然会对市场的发展形成抑制和打击。 记者:现在多元化经营已经成为一种趋势,银证通的叫停是否意味着市场的创新活动将受到某些限制呢? 巴曙松:的确,多元化经营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发展趋势,我们可以看到,下一步的趋势必然是银行参股保险,或者保险公司参股银行,不同领域的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投资的约束会逐步放松。 如果有人认为大量的交易通过银行渠道进行会使得证券公司最终受制于银行,那我要说这是一个非常封闭的想法。这种想法没有从动态的金融资源配置的角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角度来看问题。我们可以看到银行实际上也卖了不少保险产品,但是保险公司并没有被银行控制,相反保险公司借助银行的客户和渠道更好地拓展了自己的业务。 同样地,绝大部分通过银证通所进行的业务交易的利润,都被证券公司拿走了;银行开展银证通业务更多地是着眼于为客户提供额外服务,它本身获得的利益是很有限的。总体评估,银证通实际上是增大了证券公司的牌照的价值,而不是减少它的价值。 因此,即使银证通在实际运作中存在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那毕竟只是发展中的问题,只能在发展中,以发展的态度来解决。 (P1168351) -名词解释 何谓银证通? 银证通又称为“存折炒股”,是指商业银行的储户以活期存款账户作为证券买卖保证金账户和清算账户,以银行的电话银行系统作为股票交易委托系统,通过证券营业部的席位进入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的业务。 这一方式的优点有三:1.资金全部由银行保管,存取款更方便、安全;2.投资者减少了交易成本,得到方便的交易服务;3.银行网点众多,可以方便客户就近开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