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 第一大股东提出增持计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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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张德斌 吉电股份(000875)对股改对价进行了调整,新对价方案为10转增3股。 原方案中:吉电股份以现有流通股本49,7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6,300万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获得
现调整为:吉电股份以资本公积金向本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14,910万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实际获得3股的转增股份,以此作为非流通股获得上市流通权的对价安排。 方案补充承诺:在吉电股份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的两个月内,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将投入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资金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吉电股份社会公众股。直至吉电股份股票价格高于2.91元或者10,000万元资金用尽为止。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至2007年12月31日,所持吉电股份比例不低于25%。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目前是吉电股份第一大股东,共持有吉电股份股权11,800.5万股,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持股比例为18.73%。 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认为,考虑到吉电股份未来资产与业务扩张,将为吉电股份带来经营业绩的增长及可持续成长性,而根据本次股改方案,定向转增股本后第一大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持股比例仅为15.15%,持股比例偏低,可能影响到吉电股份控制权的稳定及长期、稳健发展,为此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拟通过改革后的增持计划,提高吉林能交总持股比例。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