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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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28日在公司七楼多
其中,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57 78.0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 ; 非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5669.6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63%。 二、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以投票表决形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单位:万股) (二)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单位:万股) (三)2005财务决算报告 (单位:万股) (四)2006年财务预算报告 (单位:万股) (五)2005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南京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3046.15万元,提取以下三项基金: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304.615万元 2、提取法定公益金 10%304.615万元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0%304.615万元 提取三金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2132.05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4542.03万元中已用于发放04年现金红利2762.50万元及职工住房补贴574.65万元,尚余1204.88万元,2005年末剩余可供分配利润为3337.185万元,分配方案如下: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现金额为2302.08万元,红利分配后,尚余未分配利润1035.10万元,转入下一年度分配。 (单位:万股)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单位:万股) (七)关于发放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用留存收益弥补的议案(单位:万股)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单位:万股) (九)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单位:万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于昕律师出席了本次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的结论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大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3.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82 股票简称:南京新百 编号:临2006-008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