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9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G同科 编号:临2006—021号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大会无新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0 6年6月28日上午9: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北二路1121号同济科技大厦二楼会议中心报告厅 2、会议召集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丁洁民 先生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7人,代表股份103,67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78,089,731股的37.2809%。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103,451,801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及代表43人,代表股份220,399股。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二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潘伯卫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决议的表决程序真实、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6年6月2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