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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收益"不固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7日 02:35 新闻晨报

  □晨报记者刘志飞

  近期理财市场又出现新动向,多数银行在推销一些固定收益产品时,将“收益”改成了“预期”,既然是“预期”,那银行就有理由对收益不作承诺,看来,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将名存实亡了。

  银行为省事不保收益

  目前的银行理财产品大致分两种:固定收益类和浮动收益类。近期各家银行仍一如既往地发行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但从产品宣传资料上看,无论是人民币还是外币理财产品,几乎都看不到固定收益字样了。如农行昨天开始发行的“本利丰”人民币理财2006年2期、工行近日推出的“稳得利”人民币理财第3期产品、上海银行近日推出的“慧财”人民币理财06年第3期等,由于这类产品基本上以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为投资对象,信用等级很高,投资品种基本不存在信用风险,此前银行基本上是把这类产品划为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

  为什么现在一下子全变了呢?据银行内部人士透露,目前银行发行

理财产品,都要经过银监会审核,每发一期保证收益(固定收益)的
理财产品
,都要到银监会报批,而每发一期不固定收益的产品,只要在银监会报备就可以了。显然,每次报批都需要等上一段时间,因此发行时间很难把握,如果都改成报备,那么几乎是想什么时候发行新品都可以了。

  然而尽管在产品说明上注明了不保证收益,部分银行的业务人员在介绍该类产品时,会不自觉地流露出这就是以前的固定收益类产品,表面上不保证收益,实际上收益能得到保证。这里存在的风险就是:以前银行承诺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如果没达到,银行要负责,但现在银行完全可以不管。

  提前赎回权是隐患

  除了银行不再保证产品收益外,还有一种因素也使固定收益存在着不固定的隐患。目前,银行在发行

外汇理财产品时,经常附带提前终止条款,但几乎都是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而客户没权。现在理财产品收益率基本上是以年收益率来衡量,一旦银行提前终止,则产品的实际年收益率必然减少。比如某银行前期发行的1年期理财产品,年收益率为4.6%,在产品运作半年之后,银行提出提前终止,结果投资者的实际年收益率就由4.6%变为2.3%,如果这笔资金暂时找不到更好的投资方向,不如当初就买半年期理财产品了。

  据了解,在国际市场上,发行人发行附带提前终止权产品的目的,在于规避利率下跌的风险。一旦利率下跌,银行可提前终止原有产品,转而发行融资成本更低的新产品。对客户而言,一旦产品被提前终止,则只能在更低利率环境下投资,这就是再投资风险。

  当然银行将提前终止权据为己有,产品收益率往往比终止权在客户要高些,客户通过出让提前终止权而换回收益率的略有提高。一般而言,银行在产品设计推出时制订的价格越优惠,该产品就越容易被提前终止。

  目前美联储加息次数已越来越少了,固定收益的外汇理财产品收益率上升空间已不大,近期多家银行推出长达两三年期限的外汇理财产品,虽然号称固定收益,而一旦银行提前终止,投资者的收益就不固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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