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富持股广发证券资格未能获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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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 10:07 经济参考报 | |||||||||
“深圳吉富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富公司)拟控股广发证券一事夭折,除了吉富公司本身存在的法律障碍之外,与广发证券高管涉嫌违规购入广发证券部分股权也有直接关系。”6月22日,记者从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业内人士处得知上述消息。 法律障碍下吉富被迫退出
两年前,深圳吉富与中信证券(600030,SH)在“广发争夺战”尽管曾暂居上风,但是却没能笑到最后,其本身存在的持股法律障碍是其无法迈过去的门槛。 2004年9月17日,中信证券对广发证券发起要约收购。此举遭到广发证券管理层的抵制,随后吉富公司成立,其股东为广发证券管理层和员工,注册资本为2.48亿元,成立后不久,吉富公司就收购了广发证券12.23%的股份,成为其第三大股东,同时吉富公司也收购了辽宁成大(600739,SH)16.91%的股权,成为其第大二股东,辽宁成大为广发证券第一大股东。 根据《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的股东资格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条件。直接或间接持有证券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持股资格应当经证监会认定。根据此规定,吉富公司持有广发证券的资格需要获得证监会的审批。 当初,吉富公司收购广发证券股权时,就有专家指出存在法律障碍,因为当时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的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吉富公司为了规避这一规定,刻意选择在深圳注册“创业投资公司”(因为《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创业投资机构可以运用其全部资产进行投资。”),但同时,该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创业投资即风险投资,是指主要向未上市科技型创业企业和项目提供股权投资,并为其提供管理服务,以期获取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行为。” 吉富公司对广发证券和辽宁成大的投资明显不属于该条例中规定的创业投资范围,因此,吉富公司此项投资应该受到《公司法》的限制。吉富公司对辽宁成大和广发的投资将近3.5亿元,远远超过50%的限制。 两年间,尽管吉富公司作出诸多努力,但是其持股资格依然未获证监会的认可,证监会要求吉富公司“限期整改”。2006年4月,吉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出售公司所持广发证券全部股份。 广发部分股权被低价转让 有消息表明,“广发证券部分股权转让的不正常现象”是吉富公司持股资格未能获批的另外一个主要背景。 记者从监管部门了解到,这部分被认为是“不正常转让”的广发证券股权正是由深深房(000029,SZ)转手到广州市格瑞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格瑞)的那部分股权。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我司持有的,广发证券2.45%股权(计4896万股),于2004年3月23日通过公开拍卖,被广州格瑞以人民币3770万元的价格竞得。”深深房的2004年中报的这几行字使广州格瑞暴露在公众的视野当中。简单计算,广州格瑞获得广发证券的每股成交价仅仅是0.769元。广发证券为国内知名券商,每股净资产在1.2元左右,在此背景下,在公开拍卖中每股0.769元的成交价的确难以让人信服。同样性质的股权拍卖在广发另一家上市公司股东身上也发生过。2004年3月17日,“ST信联”(600899,SH)公告称,其所持有的8623.65万广发股份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成交价是1.06元。为什么在几乎同一时间里,同样股权的拍卖价格差别这么大? 有投资者认为拍卖价太低缘于深深房的信息披露存在问题。“ST信联”在股权被拍卖前后分别刊登了公告,而深深房在股权被拍卖前没有任何提示性公告,股权被拍卖后也没有任何说明性公告,唯有在2004年半年报告中简单披露。 广州格瑞是何方神圣 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广州格瑞与广发存在着不同寻常的关系,其法人代表易阳平仅仅是广州格瑞的小股东,而真正的老板是广发总裁董正青和王晓红,王晓红和董正青是夫妻。易阳平是董正青在上海财经大学的同学,其弟弟易阳方长期在广发证券工作。 我们仅以ST信联拍卖的每股1.06元与深深房的0.769相比,简单计算,广州格瑞在瞬间便获利1400多万元。 针对市场疑问,广发证券宣传科的一位工作人员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暂时无法评论。 有媒体报道,2006年2月,证监会曾下发通报,批评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在未向外界和监管机构如实披露的情况下,以自己实际控制的公司受让广发证券股权。这被认为是证监会否定吉富公司持股资格的前奏。 本报记者 王文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