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草案 大力打击操纵证券和期货市场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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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 06:05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24日第三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六\草案对刑法182条作出修改,以加大打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力度。修改后的草案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
草案还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关法律专家表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波及面广,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社会危害性大。刑法原条款规定的最高刑期只有5年,修正案草案规定的最高刑期达到了10年并且规定得更加详细,表明了国家严厉打击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犯罪,维护金融秩序的决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