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6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9日 ●●除息日:2006年6月3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 5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于2006年5月31日召开的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利润分配方案 以2005年末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根据相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5元;对于流通股机构投资者、法人股股东和国家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 三、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 2006年6月29日 2、除息日: 2006年6月30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5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非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 2、持有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联系办法 联 系 人:刘勇 武晓涛 联系电话:0318-2122755 联系传真:0318-2669976 联系地址:河北省衡水市人民东路39号证券部 邮政编码:053000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59股票简称:裕丰股份 公告编号:2006-019 河北裕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