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华侨城再融资方案未获发审委认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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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5日 16:54 财经时报 | |||||||||
6月5日,G华侨城(000069.SZ)发布公告称,在2006年6月2日召开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6年第3次会议上,该公司的认股权证发行申请未获得审核通过。这使得G华侨城成为今年证券市场重启再融资闸门以来,第一个被发审委拒绝的企业。 分析
方炎 国信证券房地产行业首席分析师 我认为G华侨城(000069.SZ)再融资计划未获证监会发审委认可,主要原因是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而并非是受到宏观调控的直接影响。 G华侨城的认股权证发行申请未获得审核通过使很多人深感意外,因为当初国资委已通过了他们的股改方案,而发行权证作为G华侨城股改中的一部分,通过这一发行方案看起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而且作为股改中的1000多家企业,只有G长电(600900.SH)和G华侨城两家中央直属企业提出了股改中的认购权证的形式,当时国资委对他们的方案也都给予认可。在一个月前,G长电认股权证的发行申请在发审委2006年底一次会议已获得通过,藉此市场人士普遍对G华侨城认股权证的发行持有乐观态度。 但正如G华侨城自己对此的解释那样,“这次方案未获得通过主要是因为上市公司上报的发行认股权证的资料不详细。所缺材料主要是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资料”。G华侨城确实存在投资收益过多且信息不透明、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 就在公司行权发行方案被否掉后的当天,公司曾公布了一个相关的修正方案,而这个修正方案本应该在发审委公布结果之前就对外公布。另外在G华侨城2005年年报中,其地产投资收益情况,仅体现了公司的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等少量财务指标,缺乏与房地产投资收益相关的成本费用、项目具体情况等信息。 G华侨城的“波托菲诺” 项目在2005年卖得很好,由于这类项目属于合营,且目前国内对此类合营在会计报表合并、信息披露等方面如何处理还没有明确规定。那么在G华侨城既不合并会计报表、又不披露相关信息的前提下,外界就很难掌握到公司真实的情况。 针对G华侨城的情况,发审委作为管理机构,肯定希望他们能够透明、规范地运作,因此从这些方面给它施加了一定的压力。可见,未来G华侨城在公司的治理结构、投资者关系、管理规范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改善空间。 有人认为,G华侨城权证发行方案被否,与前段时间国内权证市场的过度炒作有关,但我觉得这只是大家在事情过后的一种猜测而已。不可否认,最近权证市场确实炒得很凶,交易量一度高达20多亿,但其实这和G华侨城行权方案本身并无太大的关系。 为什么目前国内相当多的房地产企业融资量很大而且也相当迫切?以G华侨城为例,公司2004年的投资收益为2.5亿元,2005为3.56亿元,这些投资收益即便全部留下来用于企业发展,资金还是很有限,而且考虑到企业分红等,能够有一半的资金留下来用于企业未来发展就已经很不错了。 和国外的房地产企业相比,如长江实业、新鸿基等动辄几百亿、上千亿的资产相比,国内开发企业的资本金确实太少了。仅靠有限的自有资本滚动,不但资金增长很慢,而且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也很差,而通过融资来充实公司资本金、壮大发展实力就成为很正常的事情。 另外很多银行在为企业提供贷款时,都很注重负债率。如果企业的资本金很大,就能够获得更大的支持去滚动更多的项目。像和黄、长实这样的企业,他们将很大一部分资金沉淀下来,通过持有一部分物业,企业的长期发展就会很稳定。 而华侨城在给予高层认购权证作为激励手段完成后,公司整体上市的步伐也会加快,因此我个人还是比较看好这个公司。另外我也觉得华侨城的权证发行方案最终还是会被通过,因为当初国资委通过了华侨城的股改方案,那么权证作为股改的一部分内容,最后肯定是会通过的。我对此比较有信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