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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股权交易监管并非真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11:2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王其

  从形式上看由于这种地下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一种民间交易行为,而最终的交易往往还是通过各地的产权交易所托管过户,并不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因此,不少中介机构正是钻了这样的空子来逃避打击。实际上,这完全是一种错误的理解。

  在2004年4月,中国证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打击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通知》指出,最近一段时期,一些地方的非法证券期货经营行为又有所抬头,其中就包括:一些机构和个人,采取非法手段兜售所谓的原始股、内部职工股,许诺即将在国内或国外上市。而在此后的联合打击行动中,不少类似的中介机构遭查处。

  在福州,我们还走访了有关监管部门。一位相关人士表示,对于此类非法证券经营行为,将给予坚决的取缔,涉嫌欺诈的还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尽管取证有一定难度,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我们从有关方面还了解到,当地的监管部门对这些非法中介机构的行骗手段、演变过程有着深入的了解,而打击的行动也一直没有松懈过。

  记者还注意到,在所有

福建辖区内证券经营机构的网站上,都醒目地挂着福建证监局的一则《风险提示公告》:“近期,社会上一些不法机构和个人以将在境内外上市为名,采用各种手段向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兜售成都、西安等地的未上市公司
股票
。为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防止上当受骗,现再次提示风险如下:上述行为属于以‘证券期货投资为名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投资者从相关非法机构和个人手中购买未上市公司股票,或在非法网点进行证券期货交易,其行为不受现行法律法规的保护,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据消息人士透露,有关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发行申请暂不受理,同时禁止利用地方的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违规证券交易。种种迹象表明,非上市公众股有望纳入统一的证券监管范围之内,这必将给非法的地下股权交易市场带来又一次沉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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