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6年度第一次(暨2005年年会)会议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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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640 股票简称:中卫国脉 编号:临2006-015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6年度第一次(暨2005年年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 连带责任。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2006年度第一次(暨2005年年会)会议于2006年6月22日上午9:00时正在上海东方航空宾馆。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6人,代表股份262,366,432(二亿六仟二佰三拾六万六仟四佰三拾二)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3675 %。 一、关于公司2005年工作总结及2006年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关于2005年度监事会报告 三、关于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六、关于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议案 七、关于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分公司开展增值电信业务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上海中山大厦等房屋产权的议案 九、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支付2005年审计费用的议案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一、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二、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三、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本公司股东大会2006年度第一次(暨2005年年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