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查验身份证第一案的启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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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博杰 警察随意拦住行人,在不出示自身证件的情况下,查验他人身份证是什么行为?答:是违法行为,被侵权者可以依法维权。 6月22日,有媒体报道,全国首例居民状告公安机关违法查验身份证案的原告徐建国
这起备受关注的案件,发生在5月23日。当日,徐建国在湖北省 麻城市火车站出站口被麻城铁路公安处车站派出所的三名警察拦截,要求检查其居民身份证。徐建国要求警察出示执法证明遭到拒绝,警察将徐建国带至民警值班室以讯问的方式和他“谈话”。5月26日,徐建国一纸诉状将麻城铁路公安处告上法庭。 徐建国撤诉与麻城铁路公安处的“做工作”不无关系,公安部门多方努力劝说徐建国撤诉,显然是自觉理亏,败诉几乎是没有任何悬念的事情。近年来,非法查验身份证的事情经常发生。不仅警察,甚至一些不具备任何执法资格的人也敢查验身份证。张艺谋导演的电影《英雄》在深圳首映时,每一位持票入场的观众被要求出示身份证,此事曾引起一片批评之声,倘若有人起诉,张大导演只能吃不了兜着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了警察,任何人没有权力查验他人身份证。即便是警察,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也必须满足诸多条件:在“依法执行职务”时、事先“出示执法证件”,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四个条件之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除此之外,警察也无权查验身份证。违反的,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查验身份证进行严格限制,乃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一位守法的公民,他的正常生活不应该受到任何干扰,如果警察能够随意查验其身份证,他的生活必然受到影响,不仅耗费公民的时间,也容易给公民心理上带来不安全感。因此,不仅中国,世界上但凡法制健全的国家,都通过立法对查验身份证的行为作出严格限制。这迫使警察必须提高业务素质,在掌握相关证据的情况下,有的放矢地查验身份证,而不是通过盲目地大范围地查验身份证来发现犯罪信息———这种做法本身就是无能的体现,将增加公民的成本。 遗憾的是,个别警察似乎已经习惯于滥用权力,缺少对法律的敬畏意识,公民要求其出示执法证件,他甚至会火冒三丈,视为无理要求。而根据法律规定,警察在查验身份证的时候,即使公民不要求,他也必须首先出示执法证件,否则,公民就可以拒绝其查验身份证的要求。粗暴拒绝公民的正当要求采取强制措施,乃是对法律的公然亵渎。执法者首先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律才能被人信仰,这点早已为历史所证明。 非法查验身份证第一案虽然以原告撤诉的方式解决,但其影响将继续存在。它告诉人们,即便是执法者,也必须遵守法律,尊重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否则,将为此承担后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