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解除股权托管并办理股权过户的提示性公告(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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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股票代码:600753股票简称:ST冰熊 编号:临2006-033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解除 股权托管并办理股权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于2003年8月13日签订了《信托合同》,根据该合同,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信托方式受让并持有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3584万股社会法人股,并负责在委托期限内持有、管理该股份(详见2003年8月20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提示性公告和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由于该合同已经到期,经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约定的委托关系,并将上述股权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名下过户到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名下。 目前双方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过户申请,近日将完成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0日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简要)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冰熊 股票代码:600753 收购人名称: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重庆市渝中区朝东路66号银星商城10楼 收购人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朝东路66号银星商城10楼 收购人联系电话:023-89078110 签署日期: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而成。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包括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在上述股权过户到本公司名下以后,收购人承诺继续履行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全部责任、义务和承诺。 第一节 释义 除非上下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书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收购人 指: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冰熊股份、上市公司 指: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国信 指: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收购人名称: 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朝东路66号银星商城10楼 注册资本: 7,500万元 经营期限: 长期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注册号:渝直5000002100386 税务登记证号: 地税字500103621979645 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设备租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机电产品、木材及制品、针织品、日用百货。 联系人:王渝萍 联系电话:023-89078110 二、收购人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收购人最近五年之内受过处罚的情况和诉讼情况 本公司在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过与证券市场明显有关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收购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可以不在媒体公告)、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过与证券市场明显有关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曾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收购人持股情况 一、收购人持有、控制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2003年10月15日本公司委托重庆国信以信托方式受让冰熊股份3584万股社会法人股完成过户之后,本公司成为冰熊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此前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本次与重庆国信解除托管并将上述股份过入本公司名下以后,本公司将直接持有冰熊股份3584万股股权,占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8%,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对于冰熊股份其他股份表决权的行使,本公司不会产生影响。 二、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有关情况 根据2003年8月13日重庆国信与委托人签订的《信托合同》,重庆国信按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受让北京同达志远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35,840,000股ST冰熊非流通一般法人股,占冰熊股份28%,并按照信托原则作为股份的持有人,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进行股权管理(其股权管理及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详见2003年8月20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2003年9月10日冰熊股份第一大股东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国有法人股权6,016万股中的2,500万股(占本公司股权总数的19.53%)因河南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拍卖给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由于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减少为27..47%,本公司因通过重庆国信间接持有股份28%,成为冰熊股份间接第一大股东。 第四节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由重庆国信转让过户到本公司不存在收购资金来源的任何安排。 公司委托重庆国信在2003年8月以信托方式完成了股权收购,3584万股股权的总价款为2,900万元,收购人提供的资金为收购人自有资金,没有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冰熊股份及其关联方。 第五节后续计划 一、收购人目前没有继续购买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除因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对价之外,亦无计划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处置。 二、2005年6月中国证监会批准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目前已经部分实施完成。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捐赠的重庆雅佳置业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已于2005年完成过户手续,其开发的“东方山水”项目已经对公司产生效益。资产重组全部完成以后,公司主要经营活动将转向房地产开发产业。 三、收购人向冰熊股份推荐董事2人,经股东大会选举现在任。其中1人任总经理。 四、收购人目前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五、收购人目前没有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六、除冰熊股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外,收购人没有与其他股东之间就上市公司其他股份、资产、负债或者业务存在任何合同或者安排。 七、在上述股权过户到本公司名下以后,收购人承诺继续履行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的全部责任、义务和承诺。 八、除以上外,收购人目前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收购人: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2006年6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