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第十次分红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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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5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自基金成立以来的第十次分红,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19元,加计本次分红,本基金累计分红为每10份0.175元。现将分红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截至2006年6月20日,本基金已实现的净收益为15,197,152.25元;可分配收益为15,197,152.25元。以2006年6月20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决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19元。剩余收益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6月26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8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6月2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单位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2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6年6月2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6月2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2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06年6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确认基金认购确认书上的分红方式是否正确,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或网站查询分红方式,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可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06年6月26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帐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hi.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免长途费)、010-65171155)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