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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超市股权转让获国资委批复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12:22 新闻晚报

  □据新华社电

  华联超市最新公告,公司近日接到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批复文件,国务院国资委同意G百联、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一百(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256.5148万股、2017.9022万股、534.2482万股、25.9182万股转让给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百联股份、百联集团、友谊集团和一百集
团不再持有华联超市股份,新华集团持有华联超市11834.583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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