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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央企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6:12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郭凤琳 北京报道

  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出台的《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提出,央企要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此外,对企业能够通过保险、期货、对冲等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根据《指引》的解释,风险理财的方法包括:预提风险准备金、购买保险或使用专业自保公司、衍生产品交易以及风险融资等。而要进行风险对冲,可通过资产组合、多种外币结算、战略上的分散经营、套期保值等办法进行风险组合。《指引》补充说,在央企投资、财务报告、衍生产品交易等方面的风险管理配套文件另行下发。

  《指引》要求,央企必须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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