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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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3:57 金融投资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国资委20日公布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其中规定,具备条件的企业,董事会下可设风险管理委员会。企业总经理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 指引指出,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一是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二是确保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
指引借鉴了发达国家有关企业风险管理的法律法规、国外先进的大公司在风险管理方面的通行做法,以及国内有关内控机制建设方面的规定,对于中央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长效机制,促进企业稳步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投资者利益,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