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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2006-010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的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2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293,015,2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6%,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及代表2人,代表股份292,640,6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1%,流通股股东及代表4人,代表股份374,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张千兵先生主持,会议逐项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3,015,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92,640,67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374,5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3,015,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92,640,67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374,5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05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93,015,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92,640,67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374,5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因公司2005年度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不得向股东分配利润,为此,2005年度不进行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293,015,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92,640,67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374,5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0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015,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92,640,67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374,5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6、关于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结果: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同意6,244,596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及代表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5,87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374,5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7、关于2006年度公司担保事宜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015,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92,640,67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374,5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015,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92,640,67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374,5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9、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293,015,2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代表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92,640,678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流通股股东同意374,5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三、通报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大会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股东提出新的提案;会议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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