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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政策助推煤层气开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1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阮晓琴

  国务院办公厅最近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即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煤层气抽采利用的16条原则,意见提出坚持先抽后采原则,并鼓励和扶持煤层气的抽采利用,包括下放项目审批权限,进行财政、金融的支持等等。

  中联煤层气公司国际合作部一位负责人表示,有了这个政策后,估计会有很多企业投入到煤层气的开发利用中。

  “过去对煤层气的扶持政策比照天然气的政策,而 新政策在扶持的广度、深度上都有很大变化,政府把煤层气提到相当重要的程度。”

  目前对煤层气的扶持政策主要体现在实行远低于一般行业的

增值税税率上,对对外合作的煤层气企业(国内仅中联公司有这个权力),实行5%的税率;对自营企业,实行先征13%,再返8%的政策。另外,对进口设备,实行关税优惠。

  政策对煤层气的财政支持虽未出台,但预计也会比以前有更多优惠。

  除了在财税方面外,新扶持政策还有许多突破。中联人士概括为如下几点:一、先抽后采原则。限制了许多煤企不顾瓦斯爆炸的风险,不顾污染大气的做法,并促使企业探测煤层气的储量。二、把煤层气审批权下放到省里,大大减化审批程序;另外,有的省份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更多扶持煤层气发展的政策。三、管网建设和优先安排电力上网的政策。据测,每度瓦斯发电成本仅需8分至1角,上网价则可卖到0.31元左右。但是,有的地方电网公司不允许瓦斯发电上网,有的地方虽允许上网,却压低上网电价。新政策极大地优化了瓦斯商业化的环境。如瓦斯发电优先安排上网,不参与市场竞争,价格或执行当地火电标杆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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