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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速 对价提至10送2.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林威

  福建高速(600033)今日公告,公司调整股改方案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2股股票提高到每10股获得2.5股股票。

  大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还增加3项承诺:在浦城-南平高速公路通车时
将所持有的南平浦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浦南公司)部分股权转让给福建高速,以支持福建高速控股浦南公司。其二,将在2007年12月31日前把国家高速公路主干线沈阳-海口线福建境内的罗源-宁德高速公路注入福建高速。其三,福建高速对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所拥有的已通车路段享有优先购买权。

  同时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修改承诺,提高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两家非流通股股东将在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福建高速进行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70%。原现金分红比例为50%。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还增加承诺,将提议并赞同福建高速2006年中期实施

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福建高速向全体股东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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