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速 对价提至10送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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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5:43 中国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林威 福建高速(600033)今日公告,公司调整股改方案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2.2股股票提高到每10股获得2.5股股票。 大股东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还增加3项承诺:在浦城-南平高速公路通车时
同时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修改承诺,提高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两家非流通股股东将在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提议并赞同福建高速进行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70%。原现金分红比例为50%。 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还增加承诺,将提议并赞同福建高速2006年中期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福建高速向全体股东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5股。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