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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三一原法人股股东卖出100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5:42 中国证券报

  (上接A01版)今年6月19日,G三一1093万股限售股份一年法定限售期已满,进入二级市场流通,从而拉开了沪深股市原非流通股股东限售股解禁的序幕。

  此次象征性抛售100股的无锡亿利大公司董事长姚川大在接受电话采访时表示:“抛售这100股,只是一个姿态,表明三一股份开始进入全流通时代了,目前还没有抛出更多股份的想法。卖出这100股的1000多元收入也将一并委托孟维强先生作为慈善基金捐出去。他表
示,从1994年开始给三一做液压油缸配套件,到2000年投入150万元现金参与发起设立三一重工,目前这部分股票市值已升至3100万元左右,收益的确丰厚,公司将怀着感恩的心去回报社会。”

  姚川大认为,从十几年的合作历史看,他很看好三一的未来,所持剩余

股票目前不会抛售。尝到
资本市场
投资甜头的姚川大笑言,很关心股市,不过自己公司销售规模尚不到1个亿,目前还没有条件上市,希望将来能够创造条件达到上市标准。

  作为受托抛售100股限售股份的具体操作者,孟维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笔小额交易对我国资本市场来说的确意义重大,去年启动的对价支付环节只是股改工作的第一步,现在原法人股进入二级市场上市流通,更具有实质意义,标志着股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他认为,原法人股股东特别是大股东会不会抛售公司股份,主要是看公司股价与公司投资价值的比较,大股东最了解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股价中枢所在。当市场价格远高于价值中枢时,肯定会诱发大股东抛售股份。当市场低迷、股价低于价值中枢时,大股东反而会买进,以后的股价波动区间有可能会因此收窄。大股东要变现所持股份时,将主要通过私下与战略投资者达成协议,通过大宗交易系统来完成交易,而不会是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因为,如果通过二级市场直接变现,按照交易规则每减持1%都需要公告,如果连续减持,必将引起股价下跌,乃至恐慌性崩盘,这种减持肯定难以操作。

  G三一董秘赵想章也表示,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这次出售100股解禁股份的一小步,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迈进一大步。公司决策层已探讨过全流通问题,但认为现在根本不是减持股份的时候,也没有减持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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