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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开新证券法实施后首张罚单 两营业部停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5:42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夏丽华 北京报道

  中国证监会近日决定,责令海通证券自6月30日起暂停其西安西新街营业部业务3个月;责令东北证券自6月30日起暂停其上海吴淞路营业部业务1个月。这是新《证券法》实施后,证券监管部门第一次依法对证券公司营业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证监会出示的决定书显示,在暂停业务期间,营业部不得开展证券代理买卖、代理登记开户、代销证券产品、客户指定和托管转入等证券经纪业务。证券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经纪客户的销户和转出顺利进行;对于未能及时转出的非现场交易客户,应利用公司的其他交易渠道,提供临时性交易服务保障。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各证券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强化集中控制,加大了防范分支机构违法违规经营力度,起到了明显效果。目前,证券公司营业部违法违规案件多发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但仍有个别证券公司的分支机构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近期发生了海通证券西安西新街营业部个别员工以销售保底高息

理财产品为名义,吸收并挪用客户资金,形成巨额资金缺口;东北证券上海吴淞路营业部个别员工向客户销售虚假国债,开展违规委托理财,造成严重亏损等两起营业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虽然经公司自查和有关部门初步核查表明,上述行为并非公司及其营业部所为,但也充分反映出两家营业部存在内部管理混乱,风险控制失效等严重问题。案件发生后,两家公司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对营业部涉案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查清案件情况的同时,着手在公司内部认真剖析营业部案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公司所有营业部进行稽核检查。

  在暂停两家营业部业务的同时,证监会要求海通证券、东北证券对营业部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改。暂停业务期满前,由公司向营业部所在地证监局提交专项整改报告,经验收通过后,营业部方能恢复业务。

  上述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加大监管力度,对新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果断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确保综合治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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