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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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证券代码:600642 股票简称:G申能 编号:临2006—022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 2、对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个人股东,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225元; 3、股权 登记日:2006年6月23日; 4、除息日:2006年6月26日; 5、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9日。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年5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十次(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公司增发实施完成后28896316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共计派发红利722407913.50元。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6月23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4、扣税情况:对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的个人股东,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有关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225元/股;其他股东不扣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0.25元/股。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3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26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29日; 三、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现金红利委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在红利发放日即可领取;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股东的现金红利暂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保管,等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国家股红利委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发。 3、公司原社会法人股持有的无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红利委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上述第1项规定代发;公司原社会法人股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的现金红利以及国有法人股的现金红利可于2006年6月29日起凭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经办人员身份证前往上海申能实业公司领取。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958号10楼1010室;电话:021—68866886—1003;传真:021—68865793;邮编:200120;领取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休息)。 4、其他有限售条件股份(公司本次增发获配的网下A类投资者)现金红利均委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按上述第1项规定代发。 四、公司咨询电话:021—63900145 以上事项,特此公告。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