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审委23日审核两家企业发行可转债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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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0: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本报记者 周翀 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定于本月23日召开2006年第11次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和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事宜。 参会发审委委员包括陈永民、陈瑛明、封和平、程建、鲍卉芳、郑莉、谢卫。
柳州化工本月6日公告称,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发行3.07亿元可转债,债券期限为五年,票面年利率(税前)分别为:第一年1.5%,第二年1.8 %,第三年2.1%,第四年2.4%,第五年2.7%。募集资金分别投资于循环流化床锅炉项目,合成气变换系统技术改造项目,合成氨冷冻系统技术改造项目,CO2汽提法年产30万吨大颗粒尿素生产装置。 珠海华发5月30日公告称,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发行4.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1.3%、第二年1.6%、第三年1.9%、第四年2.2%、第五年2.5%。募集资金投向华发新城三期和华发新城四期两个项目。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